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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201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前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2-32÷10=28.8(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 2011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前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7-27÷9=24(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4万元; 2012年6月30日该项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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