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建海公司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张某2008年初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2009年3月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以张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B.以张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张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D.建海公司破产后就不再清偿破产前的债务了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的期限是()。
下一篇:美籍华人张某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的上限是()万美元。
- 我要回答: 网友(18.224.38.170)
- 热门题目: 1.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 2.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5年 3.乙公司进口产品一批,关税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