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产权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屋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三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三人所有。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丁在本案中有无过错为什么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一中外合资企业的中外投资者双方约定的合作合同如下( )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第一期各自分别缴纳认缴出资的20%,,其余出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内缴清;中外投资者均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合营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董事名额;合营企业终止,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营者所有等,该合同合法有效()
下一篇:可以对外出具担保的只能是经批准允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法人不得对外出具担保()
- 我要回答: 网友(3.137.162.107)
- 热门题目: 1.2007年5月,甲公司、乙公 2.根据外汇管理制度规定,对资本 3.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债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