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山林的合同承包者依法获得国家或集体的山林占有、使用、收益和对林木的处分权利,即行使采伐权,但国家同时又有限额采伐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否同山林权属关系相矛盾?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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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把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而生态公益林是不允许进行商业性采伐的,这就意味着一旦森林被划为公益林,将丧失其经济效益。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存在着矛盾,请阐述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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