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朱某原是某商场的司机,与商场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朱某与该商场主管人事的副经理因事发生争吵,争吵中朱某提出不在商场干了。结果从争吵第二天起,朱某就没来上班,并于一周后与一出租车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请问朱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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