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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单选] 甲与乙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8000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2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事实上,甲因急需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9000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l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善意取得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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