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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论国家运用经济法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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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市供电局因辖区内用户增多,需要改善供电设备,为抢修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做好提前通知所供电区域内用户的工作,临时停电,给所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36户用电者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76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三人为诉讼代表人,甲、乙、丙三人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行使()需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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