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甲厂是一国有企业,由于决策严重失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几家债权人诉至法院。由于扭亏无望,甲厂意识到破产的结局难以避免,在2002年初的一次厂务会上作出决定:①考虑到与其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乙厂利益,提前偿还其未到期的债务;②对拖欠企业职工的两个月工资给予一次性补发;③将长期未给职工报销的医疗费给予全部报销;④为补发工资和报销医疗费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2002年4月18日,甲厂被另一到期得不到清偿的债权人丙厂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4月24日决定受理该项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管理人。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受理本破产案件后,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内送达申请人丙厂。
A.10日
B.15日
C.5日
D.25日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3.12.71.166)
- 热门题目: 1.下列关于居间合同法律特征的论 2.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 3.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