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和王某
D.甲、乙、丙和王某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 我要回答: 网友(3.145.43.92)
- 热门题目: 1.下列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是( 2.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的是 3.下列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