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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