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单选]
刘某,21岁,系某国有企业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决定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而刘某的辩护人吴某认为刘某并没有实施该起盗窃犯罪事实。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中止审理, 把简易程序转化成普通程序
B.裁定延期审理, 把简易程序转化成普通程序
C.决定中止审理, 把简易程序转化成普通程序
D.决定延期审理, 把简易程序转化成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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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盗窃罪和抢夺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王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抢夺罪名认定不当,应为抢劫罪,且两罪的量刑均不当。一审对王某盗窃罪和抢夺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实际上,二审法院认为,抢夺罪应改为抢劫罪,且前后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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