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答]
木木公司是一家加工水果罐头的企业,截止2018年年底其负债总额达300万元,账面资金为350万元。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仍然应当认定木木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因资金严重不足,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B.法定代表人刘某下落不明但有其他人员管理财产,木木公司可以清偿债务 C.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D.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E.因财产无法变现,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参考答案:查看无
答案解析:无
☆收藏
答案解析:无
☆收藏
上一篇: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A.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B.债权人会议依召集会议的方式进行活动,属于法定必设机关,且是常设的机构 C.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出席债权人会议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下一篇:甲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有限合伙人以劳务出资 B.合伙企业成立后前3年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C.有限合伙人韩某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D.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99人组成 E.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
- 我要回答: 网友(13.58.103.70)
- 热门题目: 1.甲委托乙出售房屋,并向乙出具 2.根据《刑法》规定,下列职务犯 3.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