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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问答] 木木公司是一家加工水果罐头的企业,截止2018年年底其负债总额达300万元,账面资金为350万元。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仍然应当认定木木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A.因资金严重不足,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B.法定代表人刘某下落不明但有其他人员管理财产,木木公司可以清偿债务 C.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D.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E.因财产无法变现,木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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